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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公司将设备划拨给分公司,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?

2022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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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 匿名用户回复于1年前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828)规定:“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,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,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,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,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,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。
……
(四)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;”  
因此,除将设备转移至境外分公司外,总公司将设备划拨给分公司,企业所得税上不视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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